台北縣國中美術班升學資訊 | ||
招收學校: |
一、臺北縣立福和國民中學 | |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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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美術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報名(申請)表發放日期 |
(含特質檢核表)自每年三月起,請至欲就讀之承辦暨安置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免費索取。 98年度為3月11日~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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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時間 |
約每年四月初 98年度為4 月 7 日(星期二)至4 月 9 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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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地點 |
請備齊資料向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 | |
報名(申請)手續 |
(一)新生申請-方式一: 書面審查(適用具特殊表現之學生) (一)適用對象:符合申請資格且曾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 性美術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二)受理申請時間:98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2 5 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三)申請手續以七校擇一的方式向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 (四)申請應檢附資料: 請查看申請表內容,書面審查申請費用 700 元。 (五)書面審查方式說明: (1)國際性之美術競賽活動,參加國家應至少三國以上;全國性之美術競賽活動參賽單位應至少涵蓋十個縣市以上之參賽者。 (2)美術競賽活動之主辦單位,應為本國(或該國)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或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等之學術研究單位。 (3)美術競賽活動係指繪畫、平面設計、漫畫等類之美術創作競賽。 (4)前三等獎項應為近三年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其他可清楚辨知為前三名之名次者;若為等第次序,則依特優、優等、甲等各等第人數排序結果決定。 2.經鑑輔會審查,同時符合上列四項原則者,依鑑定標準第十六條第二款安置入班。 (六)書面審查結果公告時間:98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四時。 (七)通過書面審查安置入班者請於 98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前親自向安置 學校輔導處辦理報到。 (八)未通過書面審查者仍可於 98 年 4 月 7 日至 98 年 4 月 9 日申請方式二之美術才能 評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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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生申請-方式二: 美術才能評量(適用一般學生) (一)適用對象: 1.符合申請資格之一般學生。 2.未通過書面審查者。 (二)受理申請時間:98 年 4 月 7 日至 98 年 4 月 9 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三)申請手續以七校擇一方式受理申請學校辦理申請。 (四)申請應檢附資料: 1.鑑定申請表(內容應詳實填寫)及評量證貼妥最近 3 個月內脫帽正面半身 2 吋照片1 式 2 張(不可剪貼生活照片代替),並至原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核章(未經核 章者,恕不接受申請)。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核驗後發還,影本留存)。 3.學生之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卡(核驗後發還)。 4.由熟悉學生學習特質之教師推薦填寫並簽名彌封之「視覺—空間藝術才能特質檢核表」。 5.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 1 個(貼妥郵資 32 元,並請正楷書寫學生姓名、郵遞區 號、詳細地址等資料)。 6.申請費用 1900 元(含性向測驗 400 元、術科評量 1500 元)。 (五)申請手續完成後,請領取評量證。 |
第一次考試地點 (性向測驗) |
招生各校輪替 | |
第一次考試時間 (性向測驗) |
約每年五月初(都是在禮拜六) | |
性向測驗考試方式 |
測驗時限:2小時 | |
第二次考試地點 (術科測驗) |
招生四校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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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考試時間 (術科測驗) |
約每年5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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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測驗試場座次表公佈時間地點 |
考試當天或前一天於考試學校穿堂公佈 | |
術科測驗考試方式 |
內容:一律使用八開畫紙,畫紙畫板由考場提供。 (一) 鉛筆素描:百分比:25% 測驗時限:2小時 (二) 創意表現:百分比:30% 測驗時限:100分鐘 (三) 審美知能:百分比:20% 測驗時限:50分鐘 (四) 水彩畫 :百分比:25% 測驗時限: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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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招生名額 |
各安置學校每班安置之學生最多以 30 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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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日期 |
約每年六月初 98年度為98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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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日期 |
約每年六月初 98年度為98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前親自向安置學校輔 導處辦理報到。 | |
備 註 |
此訊息為往年統計資料,詳細資料皆以各年公佈為準。 |
- Mar 02 Tue 2010 01:50
台北縣國中美術班升學資訊-98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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